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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也漏税!

1999-06-17 来源:生活时报 梁晖茹 我有话说

日前,广州市地税三分局稽查科对一批律师事务所进行稽查,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的财税管理较为混乱,甚至有漏税情况。

这次税务稽查共检查了42家律师所,财务规范的仅8家。律师行业的财税混乱主要表现为办案费用列支不规范。大部分律师目前是按业务收入的30%至40%提取办案费开支,但是用于办案还是私人收取,则无从查考。稽查科查帐发现大部分律师所提供的办案报销凭证只是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一大叠的士票和用餐发票,有个别甚至提供别的单位或上年度的用餐发票。由于办案费用列支不规范,致使律师所存在严重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漏交问题。其次,律师工资列支缺乏监管,也造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流失。部分律师所的工资实行所谓的百元收入工资含量办法,即按实际业务收入30%计入成本,既无财政部门的审核表,又无劳动部门的批准,造成成本剧增,利润极少甚至亏损。还有的合伙律师所私人购的小汽车、房子等支出竟分期列入公费用,而没有计交个人所得税。一家合伙律师所在拆伙时每个合伙各分得50万元,但欠税近15万元。

造成律师行业财税管理不规范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律师行业没有专门财务制度,只有司法局自定的制度致使列支范围及标准不规范,造成成本严重失实,虚假亏损,而稽查人亦因无专项法规可依而处于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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